在全省首创适用业主自筹共益债模式破解“烂尾楼”难题,蓝谷小镇业主自筹千万复工。3月9日,在早春的一场喜雨中,株洲市渌口区蓝谷小镇低层区项目复工。
这是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率先适用业主自筹共益债模式推动化解“烂尾楼”难题取得的重大进展。该探索为全省乃至全国破解类似困局提供了一条可复制的经验。
蓝谷小镇低层区于2019年开建,原计划为高端别墅区,但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项目于2021年停工。开发商随后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已无资金完成复工交付。保交楼政策未能惠及别墅区建设,蓝谷小镇低层区缺乏剩余可售资产,难以引入外部融资,复工陷入僵局。长时间的停工导致小区已建成部分因自然风化、水土流失等原因出现损毁风险。若不能及时复工交房,业主的损失将进一步扩大。作为破产债权人,购房业主有尽快收房止损的强烈需求,但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和法律保障,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去年5月,株洲中院创造性提出业主自筹共益债模式,为复工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共益债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的债务,通常具有优先清偿顺位。由于业主自筹共益债为新生事物,相应的共益债借款协议缺乏先例参考。株洲中院指导管理人、购房业主集思广益,反复研究,起草了业主自筹共益债借款协议,厘清购房业主(共益债债权人)与破产管理人、破产债务人之间的共益债权利义务关系,确保业主自筹共益债具备完善稳妥的法律文书依据。为确保业主自筹共益债的偿还预期,株洲中院将蓝谷小镇低层区内的应收账款等资产作为共益债借款担保,既保障了业主的资金安全,也为复工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府院联动”机制也在积极发力,为保障业主的收房办证预期,株洲中院指导管理人配合渌口区政府相关部门争取烂尾楼拯救场景下的验收办证优惠政策。在多方支持、配合下,业主参与自救的热情大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