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南部县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一则故事。据该网友称,在“三八”国际妇女节那天,她15岁的女儿用3800多元压岁钱买了一条金手链作为礼物送给母亲。母亲虽然感动于女儿的心意,但对这笔大额消费感到心疼。于是,母亲前往珠宝店希望退回手链,却遭到销售人员的拒绝。
据透露,3月8日当天,这位15岁的女孩未经监护人同意,拿着积攒的4000元压岁钱来到南部县瑞安路的一家珠宝店,花费3800多元购买了一条黄金手链,目的是给母亲一个惊喜。母亲得知后,既感动又心疼,决定去珠宝店退掉手链。然而,销售人员表示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且已开具正规发票,因此拒绝了退款请求。
网友发布的图片中包括一条手链和一张“质量保证单”。票据信息显示,这条足金手链重4.48克,金额为3825元,销售日期为3月8日下午。
随后,涉事珠宝店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与当事人协商处理好了此事,但未透露具体细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证实,他们此前确实收到了相关投诉,并在3月10日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最终商家为消费者进行了换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