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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碰倒玩偶 商家让家长赔偿2600元

青桃传媒·2025-03-25 06:53:46·阅读

近日,一则发生在商场内的“小插曲”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小的讨论。一位网友爆料称,自己的孩子在逛商场时,因好奇心驱使不慎撞倒了一家店铺门口摆放的大型玩偶装饰,结果商家要求家长为此赔偿2600元,引起了家长的不满和网友的争议。

事件发生在一家人流较大的商业综合体内。当天,家长带孩子在商场内购物、游玩,途中经过一家店铺门口时,小孩因为年幼好动,不小心碰倒了门前放置的一个人形玩偶。玩偶摔倒后损坏明显,店铺工作人员随即找来了家长,称该玩偶为店内陈列道具,损坏较为严重,建议家长全额赔偿2600元。

孩子碰倒玩偶 商家让家长赔偿2600元

孩子碰倒玩偶 商家让家长赔偿2600元

商家要求孩子家长全额赔偿,最终孩子家长赔偿了2600元,但事后家长在晚上询问网友,认为孩子并非故意破坏,该玩偶又摆放在门口显眼位置,若商家没有采取有效固定措施,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事件经曝光后,很快引发公众热议,不少网友纷纷发表看法,围绕“家长是否应全额赔偿”、“商家是否存在摆放不当”的问题展开讨论。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然而,这一责任并非绝对,若能证明商家未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将易碎、易倒物品随意摆放在人流密集区域、未加固定或设警示标志,导致意外发生,那么责任的划分将变得更为复杂。

有律师指出,在这类纠纷中,是否需要家长“全额赔偿”,应综合判断以下几个因素:孩子是否存在明显过失行为,损坏物品的真实价值,商家是否存在管理疏忽,以及事发地是否属于可以预见的高风险区域。例如,如果商家将易倒装饰物放在过道中、未加保护或提醒,显然就不能将全部责任推给消费者。

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家长既然带孩子出门,就应负起基本的看护责任。哪怕孩子是无心之失,但既然造成了损坏,作为监护人理应承担相应后果。这一观点认为,赔偿虽令人心痛,但也是家长教育孩子尊重公共财产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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