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网曝广东佛山天御江畔15栋有业主在小区装修“骨灰房”,遭到其他业主投诉。网传视频显示,该户人家的装修风格疑似丧葬主题,天花板被涂成金色并贴上了“金元宝”,窗户是黑色镶金色,壁橱类似供台。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已知此事,并派人查看,正在处理中,物业会通报结果。佛山市里水派出所也介入了此事,称周五政府会派人前往现场,与社区和业主沟通情况,商讨解决方案。
不少网友对视频中的装修风格表示反感,认为这样的邻居难以接受。也有网友认为房子是业主的私产,怎么装修都行,应通过沟通理解解决。还有人指出,房价和墓地价格倒挂导致了“骨灰房”现象的出现。
一位民事律师表示,商品房房屋装修及用途由产权人自主决定,“骨灰房”不属于《民法典》所载的相邻权侵权行为。涉及“骨灰房”的情况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举报或拨打市长热线等方式维护权益,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处罚条款。
浙江泽大(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俞彬彬指出,现行法律对“骨灰房”尚无明确定义。根据《民法典》279条,若未改变住宅结构且仅为亲属存放骨灰,难以直接认定违法。然而一旦涉及经营或集中存放,则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化解矛盾需兼顾法律规范与人情伦理,通过社区、物业、政府多层面协作寻求平衡点。街道或社区可搭建协商平台,推动业主移除显性丧葬元素,并约定祭拜活动时间,减少对邻里的视觉与心理冲击。物业方面需加强管理,在业主装修备案时询问用途,对于存在特殊使用倾向的房屋,要求业主签署书面承诺书,明确不得改变住宅性质或损害公共利益。
从长远来看,政府部门需要加快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扩大惠民殡葬设施覆盖面,通过财政补贴降低群众殡葬负担,减少“住宅代墓地”的无奈选择。小区业主委员会也应修订业主公约,明确禁止将住宅改造为殡葬场所,避免因规则模糊引发冲突。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治理的试金石。短期需平衡个体权益与公共利益,长期则需要殡葬改革与社区规则的双重进化。随着清明临近,这场关于生者与逝者空间权利的讨论,或将推动更深层的制度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