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至2019年,宜宾筠连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兼检验科主任李节利用职务之便,在医院检验设备、检测试剂及药品采购、资金划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钱款共计187万余元。李节因与老板和业务员有不正当往来,时常感到恐惧,尤其是在医药领域反腐力度加大的情况下,这种恐惧感愈发强烈。在被留置前,他惶恐不安,担心随时被查,最终患上了伴有焦虑的抑郁症,需要药物控制。
2023年10月,李节接受宜宾市筠连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2月,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024年4月,李节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