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未成年女孩小刘遭生父强奸一案有了最新进展。小刘在社交媒体上透露已签署和解书,但是否原谅父亲仍在考虑中。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2024年3月24日晚,18岁的小刘通过网络实名举报亲生父亲刘某龙的性侵行为。小刘称从小父母离异,与父亲和奶奶共同生活,在十二三岁时被父亲强奸,并多次遭受猥亵。2023年7月,小刘向当地派出所报案。2024年1月18日,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刘某龙批准逮捕。案件随后移交至检察院进行起诉。
3月12日,小刘在社交平台上公布了与生父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双方就小刘控告生父强奸、猥亵及重婚罪达成协议:刘某龙不再提及此事,小刘既往不咎。小刘强调,和解是为了弟弟和梁某某,与强奸猥亵事件无关。刘某龙在手写的保证书中承诺“再也不做对不起你的事”。
据了解,此案于2024年9月由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向敖汉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查明刘某龙强奸和猥亵女儿的事实,建议从重处罚。
知名律师付建认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强奸罪属于重罪且为公诉案件,不能适用刑事和解。和解协议可能仅针对民事赔偿或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而非刑事定罪量刑。虽然和解可能体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若其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可将其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但不会将其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由于该案涉及近亲属作案且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法院可能会从严把握从轻幅度,甚至排除某些情节适用。因此,和解协议对减轻量刑作用十分有限。此外,嫌疑人存在猥亵与强奸并存的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多次实施犯罪行为”,从而加重刑罚。即使有和解书,法院也不会因此免除或必然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是会依据是否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以及积极赔偿等情况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