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宜宾市一网友路过一处工地时,看到3名工人被安全带吊挂在安全带使用体验区“示众”,疑因作业没系安全带受惩戒。该视频发布后引发关注。当地住建部门回应称,3月9日,该辖区内一工地3名工人因违规作业,被采取这种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后续住建部门将与项目方沟通,规范教育方式,更加顾及工人的感受。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是极其危险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甚至可以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企业对不遵守安全规章的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和适当处罚,出于对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无可厚非。然而,把人用安全带吊起来“示众”这种体罚式的警示方式却令人不适,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还可能侮辱和刁难员工。
这种极端的惩戒方式虽然能让被惩戒的人印象深刻,但其带来的负面效应远超警示作用。长时间吊挂可能损害员工身心健康,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示众”之举更贬低了员工的人格尊严,给他们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人格权。这样对待工人无疑侵犯了他们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涉嫌违法。
在法治社会,任何人的尊严和权利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尤其是从事基础工作的一线劳动者。企业理应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但不能用违法的方式进行法制安全教育。项目方管理者可能是一时冲动想出这样的“损招”,暴露出其法治意识淡漠和对员工缺乏尊重的现实。保障生产安全、追求生产效益是企业的主要责任,但在过程中也不能忽视对员工的人文关怀。